新版合格证培训和换证要求 20130408
根据中国海事局颁布的《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船员过渡期合格证补差培训要求如下:
(一)、持有旧版《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的船员,在完成过渡期合格证补差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可申请换发新版《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要求在2016年7月1日前完成,厦门泛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取得为自有普通船员进行培训的资质。
(二)、自2014年1月1日起所有在船船员必须持有新版《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代码Z07)或《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合格证》(代码Z08),其中专职担任厨师和服务生的船员,仅需持有《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Z07):如果服务生只是过渡阶段,之后还有可能担任甲板或者机舱其他部门的职务,则仍需要同时持有Z07/Z08证书。有关换证要求如下:
1、2012年1月1日以前有海历的船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具有不少于六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或者申请之日前3年内有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并按保安计划履行过保安职责;可直接在2014年1月1日前换发Z07和Z08证书;其中:
A、普通船员,需首先经过新版《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培训,方能换发Z07和Z08证书。
B、证书的更换,尽量采用属地化的管理,适任证书是福建海事局签发的高级船员,尽量在福建海事局申请签发Z07和Z08证书。
C、适任证书在其它海事局签发的高级船员,目前由于各个海事局政策理解各有不同,船员可以与当地的海事局,了解落实当地的办理情况。
D、在船的普通船员关于Z07/Z08证书的问题,因在船没有办法进行基本安全培训补差,各个公司也正在和主管单位沟通。相信后续会有更加客观合理的政策出台。后续如果有明确的政策,公司也会积极的收集最新的政策法规通报给大家。
2、2012年1月1日以后上船的船员,需要前往海事局批准的培训机构进行《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合格证》的培训;参加该项培训之后,方可换发Z07和Z08证书。
(三)、关于特种证书:
1、2016年7月1日后,旧版《油安》和《化安》将合并成《油船和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合格证》。同时持有两者的船员,可直接申请换发;仅持有其中一本者,需参加过渡期合格证培训方可换发;
2、同时持有旧版《油操》和《原油洗舱》的船员,可直接换发《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仅持有旧版《油操》者,需参加过渡期合格证培训方可换发;
3、持有旧版《化操》的船员,可直接申请换发《化学品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
(四)、开展Z07、Z08换证、“基安补差”培训和“Z07、Z08”培训事宜已是迫在眉睫,为做好上述培训与换证,厦门泛海公司制定的安排如下:
1、符合直接换发Z07和Z08证书要求的船员,公司开始着手进行换证办理,如有有需要在船船员配合提供资料的,公司会发函通知,请通知到的船员,积极配合;
2、对在岸或即将上船的普通船员开展“基安补差培训”,能参加培训的尽量安排到公司进行培训,尽量确保新上船普通船员都完成“基安补差培训”,便于后续换证安排;
3、所有在2012年1月1日之后才上船的船员,全部安排去参加《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或《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合格证》的培训。
厦门泛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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